王明道:基督徒的耻辱(有声)08

第八个耻辱是为儿女与别人冲突

爱儿女是人的天性,这种天性原是好的。但爱儿女必须在正轨上,不然,爱儿女适成为害儿女。不幸多数父母对儿女的爱都流为溺爱,只知道顺着儿女的心,使他们舒适、高兴、享受,不愿意使他们心中有一点不快乐,至于儿女将来成为什么样的人,他们却不加注意。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们便看见许多作父母的为儿女与亲友邻舍冲突的事。这些人一看见儿女与邻舍或亲友的ET有争吵纠纷,并不问谁是谁非,孰曲孰直,立时把错处都归到对方身上,认为自己的儿女受了委屈,便责备对方,辱骂对方。对方当然不能逆来顺受,势必立时起来迎敌,于是由两方ET的争吵,扩大变为两方成年人的冲突。先是口角,后是动武,如果再严重一些,也许能打得头破血流,法庭相见。再找那惹起争端的两方的ET,却早已前怨尽消,握手言欢,跑到一处玩耍去了。ET们在一处玩耍往来,常常为了很小的事就冲突起来。这种冲突很容易起来,也很容易了结,ET的父母切不可加入战团。聪明的父母看见自己的ET与别的ET起了冲突,应当立时制止自己的ET,却不可斥责别人的ET。如果发现自己的ET对不起别人,应当教导他们向别人认错求恕。如果自己的ET受了委屈,应当劝他们饶恕别人,不可心存仇恨。作父母的这样领导儿女,不但当时免去了许多冲突纠纷,而且为儿女的一生立了一个很好作人的基础,使他们成人以后能作善良知耻的人。

 

无知的父母常为儿女与别人冲突,这无异于用实际的生活教导儿女不要认错,教导儿女和人争吵斗殴。这些ET从幼年的时期就在父母的领导之下常常练习这样作,请问到成人以后,他们要作什么样的人?我常看见许多人自己作了错事,惹了祸患,不但不向人认错求恕,反倒怪罪别人,与别人冲突争吵。我又看见许多人一点不肯吃亏容让,为很小的事和别人相骂互殴;我就会想到他们在幼年的时候怎样被他们那无知父母所毁坏。如果他们的父母在他们年幼的时候就教导他们作错了事向人认错,受了欺负宽容让步,他们决不会有今日这种现象。

 

我们从今以后当认定为儿女与别人冲突是耻辱。圣徒们都这样互相规劝,彼此勉励,不但现今可以减少许多祸患冲突,而且我们的子女也要终身得福无穷。这是多么合算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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