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来 第三十二集 第七章: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1):家庭——神有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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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听友你好, 我是主播宣信。欢迎你继续收听由王明道所著,香港灵石出版社出版的《五十年来》。

 

 

五十年来 第三十二集 第七章: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1):家庭——神有预备

 

耶和华神将那人安置在伊甸园,使他修理看守。」(创二15)

 

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创二18)

 

神造亚当以后,把整个的世界都给了他,使他享受,同时也把一些事工交托了他,要他去作那事工就是「修理看守」他所住的伊甸园。

 

不久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接着祂说祂要作一件事,「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

 

于是亚当的妻子夏娃便被造出来了。亚当不但有了伴侣,而且有了同工,来帮助他作神所交托他的那一切工作。

 

神为祂所爱、所使用的亚当预备了配偶帮助他,神也为一切祂所爱、所使用的人有同样的预备。

 

如果他们自己不忙乱奔跑,不随从自己的私意去选择,只是谦卑安静,存着信靠和顺服的心,把他们的需要交托给神,容神随祂自己的美旨引导成全,他们就必看见神为他们所预备的配偶真是他们的好伴侣、好同工。

 

不幸许多人因为急于自己选择,因为存了自己的私意,愿意照着自己所喜爱的去行,当时以为自己选择了一个最理想的配偶,他们以自己的选择代替了神的选择,以自己的私意代替了神的旨意,结果不但失去了神所预备要赐给他们的福分和成功,并且招来无限的痛苦和失败。

 

一个圣徒择偶真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但这一件事除了专诚仰望神、祈求神的引导以外,实在没有其他安全可靠的方法,使你不遭遇失败。

 

神本来为每一个属祂的人有极良好、极适宜的安排,只要他们不任意而行,以致破坏神为他们所安排的计划,他们一定会蒙福的。

 

可惜许多信徒因为贪财、好色,破坏了神的计划;许多信徒因为羡慕虚荣,破坏了神的计划;

 

也有一些人因为不安静等候,破坏了神的计划;又有一些人因为逞一时的血气,破坏了神的计划。

 

他们这样破坏了神的计划,并不是使神受损失,受损失的乃是他们自己。他们不但因此失去许多的福分,而且还要遭遇许多痛苦。这是何等可惜的事呢!

 

有些人以为理想的配偶该是性情相同的,这种见解并不完全正确。

 

神所配合的夫妇常是性情不同的,因为他们的性情不同,所以便发生摩擦,神就藉着这种摩擦磨掉了他们的棱角,使他们成为「光滑的石子」,可以放在神的袋中供祂使用,正像大卫在溪中所挑选的五块「光滑的石子」一样。(见撒上十七40)

 

不过理想的配偶也必须有相同的事,那就是必须有相同的信仰和心志。

 

如果神使你遇见了一个对象,在信主和爱主这两件事上与你相同,在其他的事上你就不必太过于求全,尤其不可注重财、色、虚荣,以致失去神为你所预备的佳偶。

 

一个圣徒如果真能安静等候神,完全顺服神,一定能得着一个最良好适宜的配偶——不是他认为良好适宜的,乃是神认为良好适宜的。

 

 

我在二十一岁到二十四岁之间,曾有一度羡慕独身的生活。

 

一方面是因为那时度着很艰难的日子,除了每日作劳苦的工作以外,一点看不见前面有什么光明的道路,按当时的情形看来,实在以不结婚为最好;

 

另一方面我也看到母亲与姐姐多年和姨母并邻舍中间所起的摩擦冲突,我料到如果我结了婚,家庭中一定不免要发生许多的纠纷,我实在不愿意受这些苦痛;

 

此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那时的思想多少总有一些认为独身的圣徒是特别清高属灵的。

 

我既有了这种思想,便不免有些表示。母亲见我有独身的表示,便大大痛苦起来。

 

本来是么,母亲守了二十多年的寡,又只有我这一个儿子,满心希望我长大起来,成家立业,娶妻生子;

 

现在听见我表示要守独身,一切的希望岂不要全成为泡影了吗?母亲为这事难过了很久,甚至托人来劝我不要守独身。

 

我自己呢?一方面有守独身的意思,另一方面又有求偶的心情,这两种意念在我里面冲突交战,我很久的时间不能作最后的决定。

 

在那几年当中,两次有主里的弟兄为我介绍婚事,我都很简捷的推却了。

 

1925年的春夏之交,我在北京的工作发展起来的时候,有一个很早就认识我的女子屡次来参加我们的聚会,找我谈话,问我问题,并且表示愿意热心爱主。

 

我觉得她的热心似乎不是向着主,乃是向着我,我便留心防备着,不肯多与她接近。

 

当她听说我要外出的时候,在一个聚会完毕以后她对我说,「我近来常听你讲道,很得帮助,现在你要出外了。我在这里孤单得很,无处再得人帮助,你在外出的时候能为我作什么呢?」

 

我看出来她的意思是希望我能给她写信。我不肯作这样愚昧的事。

 

我知道这样作是与她与我都没有益处的,我便回答她说,「我只能为你祷告,此外没有我能为你作的事。」

 

我所料的不差,当我那年秋天从江南回来的时候,她家中果然托人来把她介绍给我,当时我就推却了。

 

这件事既没有成功,她也再不来参加聚会、表示爱主了。

 

1925年5月下旬,我到南京去访问几位很久藉着通信认识的圣徒。在那里我同神的一位老仆人谈话,征求他对我的婚姻有什么意见。

 

他认为独身和结婚各有利弊。但归纳起来,他认为一个年老的传道人独身还没有不可,一个青年的男传道人若是独身,作起工来,处处是困难,事事不方便。

 

我反复思想,觉得他的话很有道理,就从那时开始放弃守独身的主张了。

 

那次在南京停留了十四天。未往南京以前,我原没有想到杭州去。

 

 

但在我未离开南京以先,我想南京到杭州不过只有一天的路程,我自幼就常听说杭州的西湖风景非常美丽,因此想顺便到杭州去游览一下。

 

有一位姊妹听说我要到杭州去,便介绍我到她的姑母那里去,另有一位姊妹介绍我到她所熟识的一位弟兄那里去。

 

我在6月16日到了杭州,就到那位弟兄那里去,请他为我寻觅一处适宜的旅舍,承他坚留我住在他家。

 

我因为南京的另一位姊妹曾写信给她的姑母介绍我,感到有前去拜谒的必要,因此在22日便到下城天水桥礼拜堂,拜谒这位老人李静谦女士。

 

承李女士介绍,我会晤了那个礼拜堂的牧师刘德森先生夫妇。26日刘先生来看我,约我到他的礼拜堂讲道。

 

我允诺了,便在28日(星期日)一早晨到那里,在午前和午后的聚会中讲了两次道。

 

会毕,那里的信徒们约我接连开几天会,因此次日又去讲道。刘先生因为我住的地方离他那里很远,便嘱我迁到他家中来住,以免每日往返奔波。

 

30日我迁到他家,接着又讲了三天的道。7月3日离了杭州,往嘉兴去开会十天。

 

14日由嘉兴往上海,预备等船往福州去。不料在旅馆中竟患起病来。

 

夜间头痛发热,难过得很,不但没有人照应,而且旅馆的客人夜间打牌吵嚷,令人不能得少许的睡眠。

 

我在上海既没有熟识的朋友可投奔,只好赶快回家。但上海到北京需要两三日的行程,在南京还需要渡江换车。

 

我已经病得不能支持,实在不能跋涉这样遥远的路途。

 

在万分困难中,忽然想到杭州的刘先生夫妇待我那样和善慈爱,沪杭中间只有四五小时的行程,不如赶快到杭州去,因此便在17日乘沪杭路车回到杭州。

 

到杭州休养了几天,病渐渐痊愈了。接着被邀在天水桥礼拜堂讲道十二天。

 

8月6日离了杭州,到几个地方去,9月半回到北京。

 

9月14日回到北京,20日得杭州刘德森先生的快信,说杭州有些信徒在夏天听我讲道很得帮助,因此杭州各教会商定在10月间开七天的联合聚会,邀我去讲道。

 

经过两天的祷告,我回信允诺他们自10月18日起在杭州开始聚会。我决定10月15日离京南下。

 

不料到了10月间江浙两省发生.战.事,沪宁、沪杭两路都不通车,无法南下。

 

24日与一位认识不久的人谈话,听见他说他的弟弟由天津乘海轮往上海,我忽然想到既有海路可走,为什么不乘船南下?

 

那时战事已经转到津浦线上;江南的沪宁、沪杭两路已经恢复通车,一到上海,再有几个小时便到杭州了。

 

既决定由海路南下,便在10月27日由天津乘船到上海,31日夜间到了杭州。

 

自11月4日起,在杭州信一堂全城各教会联合的聚会中讲道七天,会中负责的人因为我与刘先生已经很熟,就托付刘先生夫妇招待我,因此我便第三次住在刘先生家中。

 

杭州的聚会是11月4日开始的。次日晚间聚会的时候,弹琴的一位太太因为有事没有到会,临时请刘先生的女儿景文小姐代替。

 

我同刘小姐虽然已经有过二十几天的认识,但我听说她只有十六七岁,并没有注意她,看她不过是一个孩子。

 

我一向认为年岁相同的男女才可以结婚,纵使相差,也不能超过一两岁。

 

我们二人的年岁既相差八九年,自然不会想到婚姻的问题上去。

 

当我看见她坐在那里弹琴的时候,忽然发现她不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她身量高大,装束也和成年人相同,梳了一个圆头,穿了宽大的袷袄和裙子,她乃是一个大人(她那时正在学校教书)。

 

她虽然在圣公会所办的冯氏女校共有十年之久,也一直是在圣公会的信一堂聚会,但从来没有在那个礼拜堂中弹过琴。那是第一次,也是末一次。

 

就是那一次的弹琴,使我开始看见一件以前未曾看见的事——她是大人,不是孩子。

 

我前后三次住在刘先生的家中,蒙他们夫妇的关心爱护,已经感到一种属灵的温暖。我生下来就没有见过父亲。

 

我的母亲疼爱我,我和姐姐的感情也很良好,但我在家庭中根本呼吸不着属灵的空气。

 

母亲和姐姐对那与我们同住一院的姨母感情相当不佳,对邻舍也是彼此猜疑争吵。

 

我在家中每天所见所闻的事都使我疾首痛心。没有平安,没有快乐,没有和谐,没有体谅。

 

母亲只知道爱她的两个孩子。姐姐只知道爱母亲和弟弟。我除了爱母亲和姐姐以外,还愿意爱在我旁边的人。

 

但母亲和姐姐认为其他的人根本就不可爱。从我悔改得救以后,在家中所见所闻多是使我痛苦难过的事。

 

当我在刘先生家中住了几次以后,觉得这个家是一个充满和谐愉快的家。

 

当我发现刘小姐不是孩子乃是大人的那一天,我想到神为我所预备的伴侣或者就是在这里了。三天以后,我在日记中写了以下的一段话:

 

「父乎,如斯人可为予之终身伴侣,系出于父意者,则祈父自己成就父之美旨于仆身。非然者,则祈父速除去予出于一己之爱情;以父之旨总无误,而于一己则多愚昧错误也。毕生大事,父乎,祈尔使我不至陷于失望及陷阱中!」

 

(1925年11月8日日记)。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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