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来 第二十三集 第五章:作全群的监督 (2):监督——治理教会

亲爱的听友您好, 我是主播宣信。欢迎您继续收听由王明道所著,香港灵石出版社出版的《五十年来》。

 

五十年来 第二十三集 第五章:作全群的监督 (2):监督——治理教会

 

1936年春季我们进行呈报立.案的事。2月8日得着.公.安.局.的批示,准许备案。3月5日又得着.社.会.局的批示,准许立.案。

 

3月21日我们在聚会的房子的大门外面悬挂了一面白底黑字的横匾,上面是「基.督.徒.会.堂」五个大字。

 

我们立案、购地都用这个名称。从那年起,我们就正式用这个名称称我们聚会的地方。(录注:50年代前没有基.督.教××会。)

 

1937年春季,我们手中已经又有几千圆的献金,便预备建筑会堂。

 

有一位工程师估计一座可容四五百人的会堂需要两万多圆。

 

我们那时就没有敢想能有一座像样子的礼拜堂,只希望能有一座较为牢固的棚子,在聚会的时候不受到风雨的侵袭,我们便很知足了。

 

但神的恩惠出乎我们意料之外,在那年春夏之交,竟以六千七百九十二圆,建筑了一座七十英尺长、四十英尺宽、十八英尺高、(室内从天花板到地面)石板顶的礼拜堂。

 

5月初兴工,7月底竣工。在兴工以前有一位患病卧床多年的姊妹邀我到她的家中谈话,讯问我会堂冬季取暖的设备可不可安装暖气管。

 

她说装置煤炉既不美观,又多灰尘,而且占据不少座位。她又说如果我不反对安装暖气管,她喜欢奉献全部暖气工程。

 

我们从前想都没有敢想到安装暖气管这件事,神竟给我们这种出乎意外的设备。祂的恩典是何等丰盛啊!

 

1937年7月底,史家胡同四十二号新堂的工程竣工,8月1日上午十时十五分举行奉献新堂聚会,到会的在五百人左右,从那天接连开夏季讲道会十八天。

 

那个时期正值.中.日.战.事.发生,7月28日夜间中.国.军.队.撤.退,8月8日正午.日.军.入.城。

 

因为人心恐慌,城中许多事业都陷於半停顿状态之中,所以夏季讲道会较往年的日期增加了几天。

 

这时因为有了可容四五百人的会堂,聚会的人不再受烈日暴晒,寒风剌骨的困苦,而且不必再顾虑来人无处可坐,大家的心都感到特别快慰。

 

新会堂是落成了,但我们仍需要一间小会堂,作儿童会集会的用途,还需要一间会客室并几间小屋。但会堂落成以后,所存的款已经没有多少,所以我们便再等候神的预备。

 

到1938年夏,才开始建筑院内南面的小楼。

 

计下面小会堂一小间,可以容一百人,小屋两间,楼上客厅一大间,小屋四间,院内平房三间,男女厕所各一间。8月7日将小楼奉献给神。

 

到1938年底,院内全部工程竣事。

 

这次从1934年8月12日开始为购地建堂献金,到1938年12月25日止,4年零5个月,共收到献金一万九千零六十四圆一角七分。

 

加上五年在银行存款的利息四百六十圆零九角八分,再加上出卖院内的几株大树和拆除的房屋旧料所得的款二百六十四圆八角,一共收入一万九千七百八十九圆九角五分。

 

支出的部分连购地建堂、置买家俱木器,一共用去一万九千七百五十八圆二角一分。

 

到一切账目都结清以后,还余存三十一圆七角四分。

 

这一切的用款大部分是由圣徒在赴会的时候投到献金箱内的,还有一部分是圣徒交来或是外埠的圣徒汇寄来的,这种献金我们都给他们收据。

 

从开始预备购地建堂,我就谆谆嘱咐圣徒绝不可为这件事向任何人劝募款项,因为那是不荣耀神的事。

 

现在我要谈一谈会堂内部的设备了。堂内四面除了左右两面各有两个门和五扇窗子以外只有雪白的墙。

 

我们不悬挂任何字画。我们愿意圣徒进到堂内没有任何东西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好使他们专心敬拜神,我们的会堂里面和外面没有一个十字架,因为那是罗马教会的标志。

 

在会堂的东南角的外面有一块白色的房角石,上面刻着四句话,表示我们的信仰和我们所注重的要道,后面又刻了建堂的年份。

 

 

房角石上这样写着:

 

「祂为我们的罪受害

 

「祂从死人里复活了

 

「祂已经被举到天上

 

「祂还要再来接我们

 

一九三七年夏建」

 

因为要节省地方,我们的讲台设置得很小,只有不足十二英尺长,不足七英尺宽,仅足放一个讲桌,两三张小椅,和一块黑板。

 

讲台前面是一个浸池,讲台两旁设有两副幔帐,有人受浸的时候可以临时拉上,供换衣服的用途。

 

在建堂和安排堂内设备的时候,我们注意三件事——简单、清洁、庄严。

 

堂内的讲台讲桌和椅子都是深灰色的,为要使人看了神经宁静。

 

会堂的门窗里面一律漆成白色,和墙一样;外面一律漆成灰色。堂内只有一架钢琴是紫色的,那是会堂落成一年以后一位女圣徒所奉献的。

 

我们会堂内每周的聚会往这十几年中有过几度微小的变迁。

 

剩下是每星期日清晨有查经班,上午十时半有敬拜和讲道的聚会,同时在小会堂有儿童聚会,这样把小孩子和成年人分开,既可以使成年人的聚会安静,不受搅扰,又可以使小孩子们领受一些适宜的教导和栽培。

 

下午有圣徒的聚会,会中分领主的晚餐。

 

这个聚会我们只允许被接纳的圣徒参加。此外每周还有一次祈祷会、一次讲道会、一次姊妹的聚会。每年春节开几天的布道会。

 

每年记念主被卖到记念主复活开几天的会。每年夏季开十几天的夏季讲道会。

 

这种一连若干日的聚会收效最大。此外还有一些家庭聚会。

 

我们每年记念主耶稣受难与复活,不照着罗马教会所规定的遗传,是照着每年犹太人逾越节的正日子。

 

春分后的第一个月望是犹太人的正月十五日。

 

因此前二日的晚间便是记念耶稣被卖的日子,我们那天晚间有特别聚会,在月光之下分领主的晚餐。

 

次日(月望前一日)记念主被钉,从那天日落时算起,过了三日三夜,我们便记念主复活了。

 

我们不庆祝「圣诞节」,因为这不但不是圣经上的真理,而且是罗马教会把古代欧洲人拜假神的日期和习俗改头换面所制造出来的。

 

我们要使我们的信仰和生活完全与圣经中的真理相符合,不减去什么,也不加上什么。

 

我们对接纳圣徒采取严格的办法:在未曾清楚知道一个人有真实悔改、信主、得救的经验以前,我们绝不允许他受浸。

 

我们不注重考问什么道理,只注重悔改、信主、得救、重生的经验,这种经验是藉着他们生活的改变证明出来的。

 

我们接纳圣徒是根据「宁缺勿滥」的原则。

 

有些人我们能在一个短的时期中认出他们是已经真诚悔改信主的人,便早些为他们施浸;有些人比较难认识,我们便请他们等候。

 

有些人等候到一年、二年、三年之久,方能受浸。

 

又有些人因为很久不能受浸,便发怨言,甚至发怒,再不来聚会,我们很庆幸没有给他们施浸,因为这样的人如果加入了教会,一定不是教会的益处。

 

有些人很久不能受浸,仍是谦谦卑卑、殷殷勤勤的来聚会,一点不发怒,一点不出怨言,他们认为不能受浸必是神的时候还没有到。

 

这种人受浸以后多半是很好的圣徒。

 

有不了解我们的人毁谤我们,说我们拉别的教会的信徒加入我们的教会。

 

实际上我们不但不去拉他们,就是他们自己来请求加入我们的教会,也是极不容易得着我们允许的。

 

经验告诉我们,许多信徒离开他们本来的教会去加入别的教会,并不都是为爱主、为爱真理而作的。

 

有些人在自己的教会中惹了祸,犯了罪,受了斥责,或是受了别人的排挤,没有反抗的力量,或是争名夺利达不到目的,或是同教会中某些人闹意见,以致再不能在原处立足,因而气忿忿的离开了那个教会。

 

他们不甘心受羞辱、遭损失,总想报复一下,他们自己却没有力量能作什么。

 

这种人最喜欢去加入另一个教会,以便藉着这个教会的力量去攻击他所离开的教会。

 

北京有一句俗话说,「官报私仇」,用在这种人身上最合适。

 

这种人攻击他们所离开的教会,表面上说是为真理,实际上却是为报仇泄忿。

 

教会若接纳了这种人,简直是自取败亡!因为我们明白了这个真理,所以特别小心,不肯轻易接纳别的教会的信徒。

 

我这许多年来亲眼看见许多新兴起的教会批评老的教会不好,竭力拖拉老教会的信徒加入他们的教会,当时确是兴旺热闹了一大阵;可是不出十年、二十年,他们的教会竟弄得比他们所批评的老教会更腐败、更黑暗。

 

我看见这种现象,深深的受了警戒,我绝不愿意蹈这种复辙。我不愿意建造草、木、禾秸的工程,从外面看起来伟大,却经不住火的试验。

 

 

我愿意建造金、银、宝石的工程,虽然微小,却能长存。接纳三个「真实信主的圣徒」,强如接纳三百个、三千个「没有生命的教友」。

 

我们既不想藉着人数众多得名、获利、或增加自己的势力,又何必拉人加入我们的教会呢?

 

不过我知道有许多自命为热心的传道人确实有这种行为,那些不深认识我的人把我和这些人同列,我又焉能怪他们呢?

 

从一九三三年直到现今十七年之久,在这里受浸的一共不过只有五百七十多人。

 

有许多新兴起的教会,一两年之内就能有这样多的人受浸加入教会。

 

在这里受浸的每次只有几个人,有时只有一两个人,多的时候十几个人,最多的一次是二十个人。

 

我每逢看见有些教会一次就接纳几十个人、甚至一二百人加入教会,便替他们担忧。从前在我们这里受浸还比较容易,近些年来我从痛苦的经验中得了教训,越来越加谨慎了。

 

根据圣经中的真理,我们只为人施浸,在任何情况之下不用其他的方式代替。

 

圣经中绝对没有为人在头上洒水的事。希腊字baptizo是「浸在水中」的意思。

 

约翰是在约旦河中为人施浸,耶稣是在约旦河里受了浸;腓力是与埃提阿伯的太监一同下到水里去为他施浸。

 

罗马书六章中的前几节述说受浸的要义,是表明与主同死、同埋、同复活。

 

只有浸在水里才能表示埋葬,洒水在头上是不能表明这个真理的。

 

如果有人在病榻上悔改信主,他的痛已经危急,没有痊愈的希望,他问到受浸的事,我们就告诉他说,「你既有受浸的心,便已经蒙神悦纳了。你今天不是不想受浸,乃是不能受浸。当你决定要受浸的时候,神便已经看你顺服了。」

 

我们不信必须受浸才能得救。受浸与得救没有关系。受浸是得救以后必须走的一步顺服的路。

 

我们的教会里不用「牧师」的称呼,因为圣经里没有这种称呼。

 

以弗所书四章11节中的「牧师」原文是poimen中文当译作「牧羊的人」,或「牧人」。

 

这个字在新约中一共提了十八次。除了这一处以外,中文都是译作「牧羊的人」, 「牧人」。

 

当然这里也应当译作「牧人」,不当把「牧人」改为「牧师」。

 

「牧人」是五种恩赐中的一种,不是职分,更不是头衔。

 

不幸,福音传到中国来以后,教会中竟产出这样一个不合经训的称呼来,许多人爱它,许多人追求它,连一些爱慕真理的人也舍不得丢掉它。

 

我不去反对别的教会用这个名称,但我们因为愿意使我们的教会完全合乎圣经,所以绝不用这个名称。但这不是说我们的教会中没有属灵的职分。

 

我们教会里有圣经中所说的职分——监督与执事。一切为神的工作劳苦的工人是执事;负全责治理教会的人是教会的监督。

 

我承认圣灵立我作全群的监督,我却不要这种称呼和头衔。我是教会中的监督,我却不许人用一种特别的头衔称呼我。

 

教会中的监督和执事与一般圣徒不应当在名称上分别出来,使圣徒感觉有职分的人比一般圣徒高出一等,以致形成教会中的阶级。

 

我喜欢人用称呼普通圣徒的名称来称呼我「王先生」,我尤其喜欢比我年长的圣徒喊我「明道」。

 

在我们中间许多比我年轻的圣徒呼我「明道兄」,许多青年圣徒呼我「伯父」或「叔父」。

 

这种称呼使我感到特别亲切,使我和他们都觉得已经成为一家中的人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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