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带来医治:47 爱与接纳
耶稣说律法的总纲,都包括在爱人如己之中了,当我们视自己的失败和罪在于不够爱人,而非所谓的“坏”时,我们就在善恶的事上就往成熟更迈进了一步。
这对我们自己也适用。当我们犯罪时,应从罪最会伤害我们的角度来看,而非称自己为“恶人”,如此才可以摆脱罪和死的律。只有当我们看出罪会带来怎样的毁坏伤害,我们才会开始改变。用罪恶感来操纵是不会使人改变的;它只会使我们犯更多的罪。“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醉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罗马书5:20)
这是福音的真理:只有恩典叫我们自由。保罗为一再犯的罪挣扎时说:“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马书7:24)他继续说:“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马书8:1)只有当我们不被定罪时,我们才能放手。我们从律法中释放出来,才可以随从圣灵行事。
然而,如果我们继续将自己的恶视为定罪和罪恶感的来源,罪的循环就将会继续下去。这样的循环在深陷罪中的人身上很容易看到。他们做了,觉得自己很不值得被爱,很糟糕。然后为了从这种感觉中出来,他们又做一次。李就是个好例子。
李的“罪恶循环”是这样的。当他觉得孤单时,他就去找妓女。他觉得自己的欲望很不好,但他还是去了。之后,他觉得非常罪恶,几个星期都挥之不去。他觉得自己更不值得被爱,于是更从人群中退缩。而这又使他更有需要,压力必须解决,痛苦孤单又再次来袭。他就会去找另一个妓女,罪恶感又回来,循环又继续。
当他把事情向一个小的支持团体倾吐时,他发现自己没有被定罪。他发现人对他的坏并不惊讶,而他们不管他做了什么,都仍然爱他。他试了又试,想拒绝这爱与连接,并想躲起来。但渐渐的,他发现“不被定罪”是一个不会失去的地位,即使他再犯罪也不被定罪,他的地位不因为他的表现有所改变。
于是在不被定罪的地位中,李学习到他的“坏”和罪恶感,都不是问题。在十字架上,已经解决了最的问题。真正的问题在于他缺少真爱。这是最大的杀伤力。除非他能从罪的循环中走出来,否则罪带来的毁坏是很真实的,只有“不定罪”才能是罪失去能力。
接纳罪人,恨恶罪恶
对基督徒而言,我们的恶已经除去了,我们已经“在他爱子里”被接纳(以弗所书1:6)。我们不必像坐旋转马一样上上下下。当我们做得好时,我们就觉得自己好;当我们犯罪时,我们就觉得自己坏。我们已经在一个不变的地位上,就是被爱的地位。
《希伯来书》指出,罪和恶都已经解决了:“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圣灵也对我们作见证……‘我不再纪念他的罪愆和他们的过犯’。”(希伯来书10:14-17)
许多基督徒停留在旋转马上,他们认为自己一会儿在被饶恕的地位,一会儿在有罪的地位,如此继续。他们对自己的被接纳没有安全感。他们不能领会“凡靠着他进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永远活着,替他们祈求。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因为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希伯来书7:25-27)耶稣使我们被接纳,是一次就永远做成的。问题不在于“我们是好是坏”,而是“我们在做什么”?
如果我们伤害了别人、自己或上帝,这罪会使我们难过。依上帝的意思忧愁,不会使我们处罚自己或别人,而会去关心被伤害的对象。这是以爱做基础的规范,而非以惧怕刑罚做基础的规范。
“不被定罪”是大有能力的一件事,是改变生命的事。当人达到不被定罪的感觉时,他就已经走在越来越能去爱的路上,因为赦免多,爱就多。
资料来源:良友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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