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带来医治:33 对越界的解决之道
如果我们怕人定罪,我们就有大麻烦了。很多人不为自己的生活负责,会认为我们不照顾他们是很坏的。我们必须允许他们对我们有负面的看法。他们要为自己的看法负责。记得犹太人对约翰和耶稣的看法吗?“约翰来了,也不吃,也不喝,人就说他是被鬼附着的;人子来了,也吃也喝,人又说他是贪食好酒的人,是税吏和罪人的朋友。”(太11:18-19)有些人不论我们怎么做他们都要批评。
我们不要为了别人怎么说而担心,但我们要注意自己对自己的看法。基督徒定罪自己的想法是不合《圣经》的。“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人,就不定罪了。”(罗8:1)我们必须为这种思想负责,它在我们的领土内没有地位。
不要让扭曲、偏激和论断驻足于我们的领土内。有些人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太15:9)。这些教导捆绑人的灵魂。如果人需要爱、自由、责任等,而这些理论却不允许,这些理论就必须改变。当人把自己的解释套用在别人的身上时,就是越界,也把别人捆绑了。正如耶稣说:“他们把难担的重担捆起来,搁在人的肩上。”(太23:4)这样的越界,可以毁损一个人的灵魂与情绪。我们在后面还会更多谈到这方面的问题。
第八章续 能力和选择
我们要留在我们自己的领土内,了解我们个人的能力。在这方面越界的人,会有错误的自傲或自卑的危险。眼睛对手说:“我比你会看多了,我不是很伟大么?”或是:“我不能像手一样捡东西,我真笨。”两种说法都不正确。
我们也不要让别人越界来告诉我们,我们的能力如何。父母常犯这种错误。有些父母要孩子成为学者,但孩子是运动型的;有些父母要孩子成为运动家,孩子却是读书型的。在我们所爱的人面前,不能以真我出现,是许多痛苦的来源。如果我们所爱的人不重视我们的才能,我们通常会去迎合他们的期望,否定自己真正的能力。
选择
恐怕没有别的越界,像选择一样关系重大。界线的重要在于负责任,而责任的中心在于选择。上帝给每个人选择的能力。当选择拿走后,剩下的就不是完全的人,不是完全的“上帝的形象”了。
每当我们为别人做选择,我们就是越界了。每当我们认为别人应该为我们做选择,我们也是越界了。
替人选择
没有什么像我们替人做选择,更打击上帝的心了。旧约中,当人把上帝百姓的自由夺去时,他呼喊“容我的百姓去”(出5:1),或是“我所拣选的禁食,不是要松开凶恶的绳,解下轭上的索,使被欺压的得自由,折断一切的轭吗”(赛58:6)?上帝要他的百姓可以自由选择来爱他。他与捆绑他百姓的人和罪为敌。他永远是使被掳者得自由的释放者。
每当我们把别人的选择权拿去,我们就是在捆绑别人,我们把他们贬低为奴隶。我们自大地说:“我的意愿是唯一算数的。”我们试着去强迫别人,积极地或消极地去做我们要他们做的,这是很可怕的恶。
罪恶感
把人的选择权拿走的方法之一是罪恶感。每当人说“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时,他们是在使对方为自己的选择感到罪恶。其实对方没有对他们做什么,只是在使用自由的选择权而已。
珊蒂是个好例子。假设她选择和朋友过节,而她母亲说:“你怎么可以让我一个人过节?”她就是在使用罪恶感捆绑珊蒂的选择,这是造成一个优柔寡断之人的好方法。
博特25岁,父母是基督徒。从他幼年开始,父母就替他做各种属灵的选择。他不被允许问问题,怀疑,或对上帝有自己的看法。他们告诉他什么时候该去上主日学,青少年团契,或教义问答。他们告诉他什么时候该表白信仰,领受圣餐。他们也替他做别的选择,并批评他所选择的:他穿的衣服,他约的女孩,他带回家的朋友。
当博特离开家时,他就像脱缰的野马。他喝酒,参加派对,越失控他便越觉得掌握了自己的生命。这正如保罗所说,律法使罪增多。
但他父母无法了解这些。他们不能像《圣经》中记载的浪子的父亲一样,采取如下的立足点:“我爱你,但我不同意你的价值观;不过那是你的自由选择,我会让你有自由追求你的选择。但记得,我非常爱你,你随时可以自由回家。我绝不会说‘我不是早就告诉你了吗?’我只会欢迎你,为你高兴,因为你做了对的选择。”
我们和博特的家人开了一个家庭会议。我告诉他们,博特已经成人了,他可以做自己的选择。上帝给了他自由,他选择了恶,他们也必须允许他有选择的自由。这是唯一他可能自由选择上帝之路的方法。
他们不听我说。他们继续试着让博特和他们一样。博特不照着去行事时,他们就让他觉得很罪恶。这样继续循环。我的预感是,总有一天他会像浪子一样走得远远的。他会学到猪窝并不是睡觉的好地方。然后他会选择上帝的道路。但他要等到自己有选择时,才能做这个选择。
操纵
操纵是另一个拿走别人选择权的方法。看看吉姆,每次他不做太太要他做的事时,她就把爱收回。她用爱来操纵对方。她要捆绑他,使他没有选择。当一个人没有选择分离的自由时,亲密感也不会得到滋养。
看看彼得的挣扎。如果他选择做成人而离家,他母亲就威胁要自杀。这是根本不让彼得选择。她以操纵来控制他的选择,她越界了。他无处可遁,没办法同时感到自由和爱。
人用无数方法来操纵别人的选择。当我们对别人说不时,他们用沉默对待我们。我们是有选择权了,但我们也不被爱了,我们变成“坏”的了。
我们常听到人说,“如果你爱我,你就会这样那样”。耶稣是唯一可以这样说的,但他从不以此扩张自己的权力,他只是以此形容一个人爱他的表现:“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14:15)顺服是爱的自然结果。耶稣不操纵我们,他只说出一个事实。
然而,当人说“如果你爱我,你就会……”时,他们常常就越界了。把别人的自由选择拿走了。当人说“如果你爱我,你就不会去打保龄球”时,他其实想说的是,“如果你爱我,你就该做任何我要你做的事,你不可以有自己的选择,除非我觉得好。”这样的说法要厘清。我们的界线要分别:“这不是真的。我爱你,但我可以选择怎么样过这个晚上。你不能替我决定,我是爱你还是不爱你。那是我的选择。”
资料来源:良友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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