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被定罪

亲爱的弟兄姊妹,平安。今天我们要分享的文章题目是:《不被定罪》

经文:撒迦利亚书3:1-10

引      子

我想起小时候看到的一个情景:那是一个宣判会,法院把一批将要被判刑的犯罪分子押到宣判台上。然后法官一个案子接着一个案子地宣读判罪结果,也把犯案人员押走、服刑。到了中间,宣判一个团伙案。同案的涉案人员,根据犯案的轻重,被判不一样的刑罚;但出乎意料之外的是,在宣判其中一个站在台上的罪犯时,只听台上读判决书的人员说:本案XXX,因视其犯罪程度较轻,且认罪态度好;宣判无罪,当庭释放。于是,公安人员把挂在他脖子上写着“团伙杀人犯”的牌子摘下来,松开捆绑他的绳索,释放了他。我还记得当时他的表情:傻笑着摸着自己的头,看看天,从高台上走下来。把全场都惹笑了。我想,那时他的心情应该是又高兴,又尴尬。高兴的是他被宣布无罪释放,尴尬的是他从一个犯人变成自由人,当着众人的面走下来;要面对人们的眼光,更要面对未来重新开始的生活。

今天我要和各位分享的“不被定罪”,就是跟我们直接相关、而且关系重大的事。

一、约书亚脱罪称义(1-5)

在撒迦利亚书的1-6章,神让先知看到8个异象,第3章记载的是其中第4个异象。这异象的主要人物是大祭司约书亚。整个场景像个法庭,神是审判官,撒但是原告,大祭司约书亚是被告。

1-2节没有提到大祭司约书亚犯了什么罪,只在第3节说:“约书亚穿着污秽的衣服”。这里所说的“污秽的”这个词,原文的意思是“像排泄物一样”又脏又臭,这表达了罪的本质。约书亚外表衣服的污秽,代表他里面的罪污。

回想旧约时代,当大祭司代表百姓进到至圣所的时候,要先为自己所犯的罪,然后为百姓的罪献祭赎罪;因为大祭司是有罪的,而且他所代表的以色列百姓也是有罪、不圣洁的。同样,撒迦利亚书第3章中,大祭司约书亚穿着污秽的衣服,是代表他和所有以色列百姓都犯罪污秽的真实写照。

在这个审判庭中,撒但是原告。我们知道在圣经中撒但除了是个“撒谎者”之外,牠也是个“控告者”。启12:10说,牠是“在我们神面前昼夜控告我们弟兄的”。所以,不管新约或是旧约,不管过去或是现在,控告神的百姓是撒但之能事。

在这审判庭中,“撒但也站在约书亚的右边”(1)——原告席上,“与他(约书亚)作对”。这里没有提到原告撒但对被告约书亚起诉的罪状。只说到牠和大祭司约书亚“作对”。我查过“作对”这个动词,意思是“为敌”。这个词读作“satan”,跟名词“撒但”同一个读音。这告诉我们,撒但的名和牠所干的,都是与神作对,与神的百姓作对。

至此,撒但对大祭司约书亚的控告,证据属实,且充足,似乎撒但就要胜诉了。像这种情形,即便约书亚请了最杰出的辩护律师,也很难翻转局面、洗脱罪名。最后就等审判官——神亲自断案定罪了。

然而,当这样的诉讼案提交到审判官——就是神面前的时候,一幕完全意想不到的情形出现了:大祭司约书亚不但不被定罪,审判官反而“责备”了原告撒但。2节上所记:“耶和华向撒但说:撒但哪,耶和华责备你,就是拣选耶路撒冷的耶和华责备你”。“责备”(gaar)这个词的意思是“斥责”,甚至比责备更重。这就如审判官当众宣告:原告讼词驳回!控告无效!其实比这个更强烈一点,应该是:“我以审判官的身份责备你!你根本就是胡乱控告!”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神责备撒但不该控告约书亚的理由是:“这不是从火中抽出来的一根柴吗?”(2下)意思是说,虽然以色列民悖逆神,致使神让他们亡国、被掳到巴比伦;但现今这些经历磨难被掳归回的“余民”——像“从火中抽出来的一根柴”。这些“余民”,神曾经与他们立约,神不会忘记跟百姓所立的约,祂要用恩典来眷顾这些余民——剩下的百姓。神要继续向他们守约施慈爱。所以,撒但不能控告他们。神使这些被掳的百姓归回,好像从火中抽出来的一根柴;要使他们回来重建圣殿,重新向神献祭赎罪。因此,撒但的控告不但无效,而且被神严厉地责备。撒但对此判决无言以辩。

接下来我们看见更为精彩且令人兴奋的一幕:神的使者代表神——审判官,吩咐天使,帮约书亚从身上“脱去污秽的衣服”,其属灵的意义是:除去约书亚所代表百姓的罪;又帮约书亚“穿上华美的衣服”,意思是穿上义袍、得称为义。这个义不是靠自己的行为换取的,而是神白白的恩典。最后,天使还帮约书亚“戴上洁净的冠冕”。这里我们要留意,在旧约时代,冠冕是君王的服饰,而不是祭司的服饰。大祭司约书亚戴上冠冕,这表明:这位代表所有百姓的大祭司身上,也有君王的荣耀。这真像坐云霄飞车一样,何等的改变,何等的荣耀!其中隐含着神何等奇妙的救恩。

二、他们是作预兆的(6-10)

这以后,神给约书亚一项任务:“你若遵行我的道,谨守我的命令,你就可以管理我的家,看守我的院宇”。(7)这任务分成两个部分,前面“你若”是条件子句:“你若遵行我的道,谨守我的命令”;履行了这个条件,就合格去“管理神的家,看守神的院宇”。这表示作为祭司,不但自己要遵行主道,谨守神命令,还要确保圣殿的圣洁,没有玷污;然后就可以作神的祭司。

跟着这任务之后还有一个应许(8-9),这应许是给约书亚和那些坐在他面前的同伴的(刚才我们说过,约书亚作为大祭司,是代表所有以色列百姓的。)神应许他们什么呢?万军之耶和华说:“我必使我仆人大卫的苗裔发出。”(8)这里“大卫的苗裔”无疑是指弥赛亚的出现,这是一个非常非常伟大的应许。

我们要特别留意8节小字所注:“他们是作预兆的”。也就是说,大祭司约书亚和他作祭司的同伴们,只是作预兆的。其实,整个旧约中的祭司体系,都是为将来的美事作预兆的。换句话说,前面我们看到大祭司约书亚所经历的一切,都要因着“大卫的苗裔发出”,而成为现实; 也就是预兆得到应验。因此9节说到,弥赛亚要来到,祂会“在一日之间除掉这地的罪孽”。这就是直指:基督要完成的救赎大功,赦免神百姓的一切罪孽。

先知还看到在约书亚面前立了一块有七眼的石头(9),解经学者说,这是指彼得前书2章所说的“主乃活石”及“房角的头块石头”,指向弥赛亚——基督。这里的“七眼”表示基督这位无所不知的主,对神家的管理、看守和带领。换句话说,发生在约书亚身上的异象,将来会临到所有神儿女的身上。当这事发生的时候,神与人之间立约的关系要重建,带来神奇妙的恩典和永远的祝福;那景象就是“你们各人要请邻舍坐在葡萄树和无花果树下”。(10)

三、在主里不被定罪

当我们看完这段经文,你心里会不会想:这些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我们从这个异象可以学到什么样的功课呢?我们一同来看:

首先,从代表以色列会众的大祭司约书亚身上“穿着污秽的衣服”看到:我们这些属灵的以色列百姓,就是今天的基督徒,在我们信主之前也都死在罪恶过犯当中,已经被定罪了,因为不信神独生子的名。但是,神的爱来寻找我们,使我们因信主耶稣得称为义,成为君尊的祭司,圣洁的国度,属神的子民。从此我们的罪得赦免,并且得穿义袍,也就是基督的义在我们身上。

在撒迦利亚书的异象中,撒但控告代表圣徒的大祭司约书亚,但神却严厉地责备撒但。神是公义的,断不以有罪的为无罪;祂之所以能够责备撒但的控告,是因为“大卫的苗裔”——也就是我们的主耶稣,已经替我们承担了所有控诉;因为基督已经替我们死,我们在基督里已经不必定罪。因此,撒但不能再对我们提出诉讼。

亚3:9下说:“在一日之间使我们的罪被除去”。尽管我们还不完全,还会被过犯所胜。但每次当撒但控告你我的时候,父神就会责备撒但说:“我反对!这被告的罪已由我的爱子担当了!这根从火中抽出来的柴不被定罪了。”正如罗8:33-34所说:“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

神当年吩咐约书亚说:“你若遵行我的道,谨守我的命令,你就可以管理我的家,看守我的院宇;我也要使你在这些站立的人之间来往。”(7)今天我们也“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彼前2:9上)神要我们作祭司,在神和人中间,将人带到神面前来,也把神的旨意带给祂的子民,管理神的家,看守主的院宇——就是永生神的教会。

主内亲爱的弟兄姊妹们,我们可能已经信主多年了,我们或许也已经在教会中参与服事。但我们还是常常被过犯所胜,犯罪得罪神。我们犯罪,可能不是犯奸淫、恨邻舍和偷窃、杀人,而是当我们觉得自己在教会服事的时候,在我们觉得自己奉献爱心的时候。如果我们所做的那些好事、善事,动机不纯、心术不正;不是为荣耀神,而是想要荣耀自己;如果我们行善是为了让别人尊敬我们,甚至是为了自己尊敬我们自己的话;那就不在神的心意中,那就是犯罪得罪神。不可否认,我们的本性就是以自我为中心,而这就是罪的本质。我们可能常讲一些圣经的真道,但是我们自己却不遵行主的道;我们常传达主的命令给信徒们,而自己所行的却违背了主的命令。是啊!我们所行自以为是义的、善的,正如赛64:6所说:“我们的义在神的眼中,好像是破烂的衣服。” 但愿我们因此被圣灵提醒:神不只是看我们外在的行为,更看我们的内心。

启19:7-8说:“我们要欢喜快乐,将荣耀归给祂,因为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新妇也自己预备好了,就蒙恩得穿光明洁白的细麻衣。” 这细麻衣既然是圣徒所行的义”,我们今天若没有行在神的义中;到了见主面的那一天,我们就没有那件靠我们每一天所行的义来编织的——“光明洁白的细麻衣”。但愿我们见主面时,每个人都有这件华美的衣服可穿;也有神要赐给我们荣美的冠冕戴在我们头上。这是何等尊贵荣耀的时刻,这一天不久就会到来。求主赐给我们智慧的心,行主的道,作成祂的工,荣耀神的名!

亲爱的弟兄姊妹,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谢谢您的收听。欢迎您给我们留言。愿神赐福与您。我们下次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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